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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VOC气体的处理研究现状

2021-03-19

关于VOC气体的处理研究现状

上世纪90年代初,欧美等发达国家建立了VOCS人为排放清单数据库,并逐年更新。以美国环保局为例,编制了美国国家污染物排放清单数据库和温室气体排放清单,列出了187种有害空气污染物。常规污染物和有害空气污染物分别控制,其中33种属于VOC类。同时,在欧盟国家,欧盟的环境标准是以指令的形式发布的,关于VOCS排放的指令包括欧盟的污染综合防治指令,最早可以追溯到1999年。石油、有机溶剂等有害物质的使用受到了严格的规定。以德国为例,德国对VOC气体进行了分类,并对每一类气体制定了排放限值。根据其毒性,VOC气体的限值稳定在10mg/m³和20mg/2006年,日本发布了VOC气体排放控制指标,通过控制vOC气体的产生过程,涵盖了大部分VOC气体的排放和限制。

目前,我国也正在开展对VOC气体排放与处理的研究,目前已编制了《中国VOC排放清单》。我国的VOC气体主要来源有三个:1.工业过程;2.汽车尾气;3.涂装。其中,VOCS排放量最大的是工业过程中的排放,但是民众最常接触到的是油漆和汽车尾气。根据调查显示,山东、广东等4省工业VOCS年排放量大概在100万到150万吨之间,占全国排放总量的4成;从地理位置上看,我国工业VOCS排放主要集中在东部、南部和北部,而西部地区因为工业发展相对落后的缘故,再加上地域辽阔,人口相对较少,大部分地区VOCS排放量都很低。然而,因为国内外对VOC排放的研究比较少,也没有行业的标准,综合排放标准也不包括部分重点行业的特征污染物。所以,建立以行业排放标准为基础的VOCS排放标准体系是非常有必要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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